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ACE INVESTMENT&DEVELOPMENT CO., LTD.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855 号 33H 室)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目 录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公司修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8
议案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12
议案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
议案.............................................................................................................................. 13
议案五:关于公司与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4
议案六: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5
议案七: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
订稿)的议案.............................................................................................................. 16
议案八: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7
议案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免于作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的议案...................................................................................................................... 18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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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雅仕投资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请出席
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共同遵守:
1、 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2、 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相关其他工
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大会组织工作和股东登记等相关方面事宜。
3、 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本次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3 月 16 日。
4、 股东大会期间,为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应
当经秘书处确认参会资格方能进入会场,无参会资格的人士,公司有权拒绝其进
入会场。
5、 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当自觉
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利益和干扰大会正常秩序。
6、 股东需要在大会发言的,应于现场会议开始前十分钟向大会秘书处登记,
并提交至董事会秘书处。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
大会秘书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
7、 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
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的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主持
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8、 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
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9、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现场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
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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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
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
理。表决完毕后,签名确认。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识的表决票均视为“弃
权”处理。
11、现场投票时,请股东及股东代表按秩序将表决票投入表决箱或交给场内
工作人员。大会秘书处会及时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由会议推举的二名股东代
表、一名监事及一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由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12、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见证并出具相关法律
意见。
13、根据法规,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平等对待所有
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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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20 年 3 月 19 日 14:30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19 日 14:30
(三)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南路 855 号 36H 室)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望平先生
(七)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八)出席会议对象:
1、2020 年 3 月 1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
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二、会议议程:
(一)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参会人员会议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递交身份证
明材料并领取《表决票》;
2、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3、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
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和监票人。
(二)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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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修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04 发行数量
2.05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6 限售期
2.07 募集资金投向
2.08 上市地点
2.09 滚存利润的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4
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5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6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7
诺(修订稿)的议案
8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免于作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
9
公司股份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10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审议、表决
1、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对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2、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3、计票、监票。
(四)宣布表决结果
1、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2、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
果。
(五)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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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议记录。
(七)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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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连云港)项目
及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改)、《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改)、《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
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2020 年 2 月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经逐项自查,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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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公司修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 2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等相关法
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根据法律法规最新
修订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修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批
文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修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0 年 3 月
3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
准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即 9.31 元/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
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派息/现金分红后 P1=P0-D;送股或转增股
本后 P1=P0/(1+N);两项同时进行则 P1=(P0-D)/(1+N)。
四、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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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 37,000,000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 132,000,000 股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
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2020 年 2 月修订)的
相关规定。公司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
文件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以及本次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后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
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
整。
五、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雅仕集团”)、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铧永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鼎铧永达”)、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兴鼎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鼎兴鼎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盛兴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盛兴诚”)、上海立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立正”)等 5 名投资者,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
的股份。
根据公司与各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雅仕集团 4,680,000 4,357.08
2 鼎铧永达 12,000,000 11,172.00
3 鼎兴鼎泰 9,000,000 8,379.00
4 鼎盛兴诚 8,320,000 7,745.92
5 上海立正 3,000,000 2,793.00
合计 37,000,000 34,4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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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
不得转让。认购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认购对象减持还行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若前述限售期与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要求规定不
相符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 34,447.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连云港)项目 120,018.60 2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9,447.00 9,447.00
合计 129,465.60 34,447.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
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
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
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八、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
司已在该期限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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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有效期到期之日。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 日披
露的《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回避提示:公司关联股东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侬道企业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初映企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回避表决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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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 2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等相关法
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根据法律法规最新
修订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16)和《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回避提示:公司关联股东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侬道企业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初映企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回避表决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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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同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编
制的《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进行相应调整,形成《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 日披露的《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13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五:关于公司与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与控股股东雅仕集团于 2020 年 3 月 2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回避提示:公司关联股东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侬道企业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初映企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回避表决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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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六: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与鼎铧永达、鼎兴鼎泰、鼎盛兴诚、上海立正于 2020 年 3 月 2 日签署
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0-019)。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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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七: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
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相关说明,以及相关主体的承诺进行了
修订。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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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八: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控股股东雅仕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数量
4,680,000 股(含本数),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77%。同时,鼎铧永达拟以现
金方式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2,000,000 股(含本数),鼎兴鼎泰拟
以现金方式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9,000,000 股(含本数)。本次非
公开发行完毕后,雅仕集团合计持有公司 42.60%的股份,鼎铧永达持有公司 7.10%
的股份、鼎兴鼎泰持有公司 5.33%的股份,雅仕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鼎铧永
达与鼎兴鼎泰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雅仕集团、鼎铧永达、鼎兴鼎泰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回避提示:公司关联股东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侬道企业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初映企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回避表决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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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免于作出要约收购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雅仕集团持有公司 67,3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1.00%)。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数量为
37,000,000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32,000,000 股的 30%,
且根据公司与雅仕集团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雅仕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 4,680,000 股(含本数)。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的规定,雅仕集团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可能会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促进公司转型升级,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增强盈利能力,满足公司供应链物流等业务增长带来的营运资金需求;并且,本
次发行完成后,雅仕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72,000,00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
的 42.60%,其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因此,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雅仕集团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备可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的条
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雅仕集团免于因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而触发的其要约收购义务。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回避提示:公司关联股东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侬道企业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初映企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回避表决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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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高效、有序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的
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意见以及公司具体情况,
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条款
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
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时间、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选择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拟投资项目中的具体使
用安排,并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
整。
4、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
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
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及所涉及
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
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
议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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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7、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8、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已于该有效
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
本次交易完成日。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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