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上将审议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相关事项。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提交的《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等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分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并且一致同意将《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等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应按照公开公正、诚实自愿的原则开展本次分拆。
(此页无正文,为《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刘永泽
马国强
杨 政
202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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