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
订)》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
了相应修订,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本次优先股发行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
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故本次修订
后的《公司章程》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公司股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由普通股及优
份总数为 1,604,242,081 股,其中公司普 先股构成。公司股份总数为 1,612,242,081
通股 1,604,242,081 股。 股,其中公司普通股 1,604,242,081 股,
公司优先股 8,000,000 股。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