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 康得 公告编号:2020-044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发出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会议由董事长邬兴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以投票
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全体成
员一致同意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董事会审议,会议同意聘用韩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简历附后,任
期同本届董事会。《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或《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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