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编号:临2020-010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煤集团”)于2019年3月18日与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能源”)签署了《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97,229,797 股红阳能源股份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给辽宁能源。2019年3月19日,本次股份转让已获得辽宁省国资委的批准(公告编号:2019-012)。因当时沈煤集团计划转让股份中有95,048,889股为限售流通股,致使该笔股份转让无法实施。2020年1月10日,沈煤集团持有的红阳能源股份已经全部上市流通,股份转让具备实施条件。
2020年2月8日,沈煤集团与辽宁能源重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因辽宁省国资委批复文件尚在有效期内,且本次重新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调整内容符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因此辽宁省国资委不再就上述股权转让重新批复(公告编号:2020-006)。
2020年3月6日,沈煤集团持有的97,229,797股红阳能源股份已过户登记至辽宁能源账户。
本次股份转让后,沈煤集团持有上市公司523,665,94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9.61%,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辽宁能源持有上市公司97,229,79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35%。沈煤集团与辽宁能源均受辽宁省国资委控制,本次股份转让后辽宁省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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