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通达电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通达股份 2019 年非
公开发行股份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事宜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 2018 年 9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64 号),并已
与保荐机构一起按照核准批文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实施了发行工作。本公司委托主
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不超过 85,381,390 股(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 16,949,15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72 元,
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79,999,997.44 元。扣除承销、保荐等费用 5,587,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74,412,997.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19]第 31-0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本次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投资总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1 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62,226.97 55,000.00 7,441.30
合 计 62,226.97 55,000.00 7,441.3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及延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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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55,000.00 万元,公司于 2019
年 2 月实际募集募集资金 7,441.3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
完毕。
本次募投项目为公司 2016 年末立项备案建设的项目,但由于非公开发行期间再融资政
策法规、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
资金实际取得时间晚于预期。此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募集资金低于预期的计划使
用金额,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由于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
公司自有资金紧张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得项目在建设推进过程中进展缓慢,与计划完成
时间相对滞后,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延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近期受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拟将该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由 2019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虽然对募投项目完成时间造成影响,但均按照公
司募投项目的原有规划合理推进,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方向性及可行性,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
质性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
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目前募投项目建设的实
际情况,未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调整,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顺利实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程序合法、合规。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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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
施进度。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目前募投
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未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调整该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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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份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金亚平 王学春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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