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
计委员会成员,现对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斌、王志琴及董事薛凤娟3名成
员组成,其中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刘斌担任主任委员。各位委员具备金
融财务知识、专业理论或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委员会的专业构成、独立董事比
例及任命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1月30日在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公司2018年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审阅意见,并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并一同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的实际安排。
2、2019年4月15日在会计师出具了初步审计报告结果时,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18年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审阅意见,并将有疑问
的地方与审计师进行沟通协调,同时督促审计师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保证2018年报如期披露。
3、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关于江苏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续聘江
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报告》、《关
于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三房
巷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订日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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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协议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审阅意见,同时做了审计委员
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4、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财务部门
编制的2019年第一季度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审阅意见。
5、2019年8月16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审议《关于更换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审阅意见。
6、2019年8月26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财务部门
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审阅意见。
7、2019年10月29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财务部
门编制的2019年第三季度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审阅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
了以下职责: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自公司聘任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一
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
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因此,审计委员会
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
部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
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9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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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错误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
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19年度,公
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
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
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
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等
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确保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
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
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的有效进行。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继续强化监督职能,
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协助董事会做好科学决策,为维护公司与全
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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