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作为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诚意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诚意药业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7 号《关于核准浙江诚意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诚意药业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2,130 万股,并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
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 3 名,分
别为颜贻意、柯泽慧、林子津,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本次
解除限售并申请流通上市股份数量为 3,901.8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2.71%,
将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上市流通。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之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7 号”《关于核准浙江诚意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诚意药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13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8,52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39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30 万股。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
2018 年 3 月 15 日,锁定期为十二个月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共计
3,603 万股上市流通。上述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 5,733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787 万股。
2018 年 11 月 12 日,诚意药业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8 年度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 2018 年 9 月 30 日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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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8,52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
不进行现金分红。截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2018 年度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
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1,928 万股,各相关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总数量为 11,928.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为 3,901.8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8026.20 万股。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颜贻意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
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上年末本人所持公司
股票的 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减持数量
将进行相应调整),并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果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前述锁定期期
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在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
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柯泽慧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上年末本人
所持公司股票的 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
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并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果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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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期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
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
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或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林子津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上年末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 20%(若
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并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果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
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原为 2020 年 3 月 15 日,鉴于本次限
售股上市流通日为非交易日,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将顺延至该
日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3 月 16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901.8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2.71%。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申请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 余 限 售
序号 股东名称
量(万股) 总股本比例(%) (万股) 股数量
1 颜贻意 3,507.00 29.40 3,507.00 0
2 柯泽慧 268.80 2.25 268.80 0
3 林子津 126.00 1.06 126.00 0
合计 3,901.80 32.71 3,901.80 0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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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3,901.80 -3,901.80 0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901.80 -3,901.80 0
无限售条件 A 股 8,026.20 +3,901.80 11,928.00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8,026.20 +3,901.80 11,928.00
股份总额 11,928.00 0 11,928.00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和《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诚意药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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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 志 蒋 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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