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20年2月28日以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递交。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号)。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19年7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确定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700万张。
2、债券利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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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3、初始转股价格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3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4、到期赎回条款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5、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0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0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0.6232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深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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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7亿元的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核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规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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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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