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兴源创”)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李齐花、陆国初持有的苏州欧立通自动化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欧立通”)100%的股权,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自预案首次披露之日计算,就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核查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
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
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
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自本次交易预案首次披露之日计算,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的交易情况,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
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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