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对方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拟向本公司出售其持有的
成都新承邦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新承邦路桥”)100%股权(简称“本次
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本公司现就本次交易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
度说明如下:
一、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本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交易披露前持续
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明确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不得利用本次交易
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二、及时签订保密协议,积极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本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立即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
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三、督促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
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
公司股票。
综上,本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的
保密制度,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并及时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
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交易对方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
明》之签章页)
北京鼎力建筑工程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