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莱特
股票代码:0027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河洲路 398 号中建城开大厦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河洲路 398 号中建城开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拟股份增加(通过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签署日期:2020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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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莱特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莱特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认购需要满足《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具体请见本报告
书第四节披露的内容。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金莱特发行的新股尚须经金莱特股东大会批准
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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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6
第二节 持股目的..................................................... 7
一、本次认购的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金莱特股份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三、《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其他相关事项 ..................... 8
四、变动股份的权益受限制情况 ................................... 11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2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5
一、查阅文件 ................................................... 15
二、查阅地点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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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金莱特 指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义务披露人 指 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本次向特定对象以
本次发行 指
非公开方式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本次权益变动或本次 根据《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金莱特
指
认购 本次发行全部股票的行为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指金莱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0 年 3 月 6 日签署的《广
《股份认购协议》 指 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位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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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 中国江西省南昌市
法定代表人 姜旭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21MA3954P16R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03 月 05 日
经营期限 2020 年 03 月 05 日至长期
公司住所 江苏省南昌市南昌县河洲路 398 号中建城开大厦
主要股东 姜旭、娄亚华
主要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环保科技、网络科技、电子数码、计算机领域内的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
销售;物业管理;会展服务;工程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除业务许可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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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控制关系
姜旭 娄亚华
80% 20%
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住所/长期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姜旭 男 经理、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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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认购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金莱特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拟通过认购金莱特向其非公
开发行的股份获得金莱特的部分股票,以获得股票增值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金莱特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外,尚
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金莱特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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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见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南昌新如升科
0 0% 28,700,000 11.51%
技有限公司
合计 0 0% 28,700,000 11.51%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金莱特根据《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拟向信息披露义务
人发行新股。
三、《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0 年 3 月 6 日
2、认购价格
双方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7.03 元/股,定价基准日为甲方本
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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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甲方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价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所规定的计算公
式作相应调整。
3、认购股数、认购方式和认购金额
(1)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7,400,000 股(含 57,400,000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30%。据此,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其中
不超过 28,700,000 股(含 28,700,000 股)股票,乙方认购的具体股票数量将在
甲方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甲方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
范围内,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协商
确定。
(2)双方同意,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其股票或权益发生变化的,本次发行的
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3)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及确定的条件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 201,761,000 元 ,认购款总金额为最
终确定的认购股数*认购价格。
4、认购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部分股票,且在收到
甲方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发出的认购款缴纳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
全部认购款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并在验资完毕、扣
除发行费用后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5、限售期
乙方承诺,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认购的甲方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18 个
月内不得转让。若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的限售期安排有
不同意见,乙方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限售
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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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协议的成立与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本次发行获得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获得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7、违约责任
(1)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
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本次发行事宜如未获得甲方股东大会通过或中国证
监会核准的,不构成甲方违约。
(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将不
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
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
力事件发生后 15 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以
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30 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
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二)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
筹资金,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认购资金的相
关要求,不存在资金来源不合法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
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
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
其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认购
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
之间的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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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金莱特之间未发生任何重大交易;除《股份
认购协议》已披露的合作约定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金莱特之间不存在其他应披
露未披露的安排。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情况
2020 年 3 月 6 日,金莱特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本次发行尚须取得金莱特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四、变动股份的权益受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金莱特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
份被质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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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金莱特股票,最近一年及一期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除双方签署的协议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承诺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
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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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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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姜旭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姜旭
日期:2020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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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查阅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金莱特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
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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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
上市公司名称
地 路 21 号
股票简称 金莱特 股票代码 002723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河洲路 398
人名称 人注册住址 号中建城开大厦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与姜旭为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0 股 持股比例: 0%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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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次 权 益 变 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28,700,000 股 变动比例: 11.51%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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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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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姜旭
日期:2020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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