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后,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子公司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助于实现公司无形资产变现,提
高资产使用效率,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
行,交易价格公允,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董事需
要回避表决的情况,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子公司向关
联方转让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
据项目具体状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的程序符
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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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戴金平 王元京 李岳军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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