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智控: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收购之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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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0-022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收购之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都永和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永和成”或“甲方”)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与自然人王英、刘炜、钟城、雷亚、付大金(以下统称 “乙方”)
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成都永和成拟以现金交
易方式收购乙方持有的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
股权。如本次股权收购完成,标的公司将成为成都永和成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
孙公司。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二、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乙方作为龙岩市福瑞欣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龙岩市锦鑫瑞祥科技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统称“丙方”)的投资人,拟将其所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丙方,并由丙方在受让标的股权后,
作为交易对方替代乙方将标的股权转让给甲方。

    (一)丙方基本情况

    1、龙岩市福瑞欣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21MA3M0HQM4L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钟城

   成立时间:2018 年 6 月 14 日

   经营场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沿河北路 21 号 A 幢 201 室

   经营范围:从事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2、龙岩市锦鑫瑞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21MA3M0G559G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钟城

   成立时间:2018 年 6 月 14 日

   经营场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沿河北路 21 号 A 幢 201 室

   经营范围:从事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补充协议签署情况

    现甲乙丙三方就甲乙双方所签署的原协议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概括转让予
丙方一事,于2020年3月5日协商签订《关于<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主体变更补充
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同意乙方将其所持有标的股权转让给丙方。

    2、各方一致同意丙方在受让标的股权后,将概括承受原协议中乙方所享有
及承担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丙方声明并承诺,在其受让标的股权后,同意享有并
承担原协议中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即丙方将作为交易对方取代
乙方成为原协议的履行主体。

    3、各方同意,甲方基于原协议已向乙方支付的意向金所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由丙方享有和承担,该等意向金将按原协议约定在最终正式交易协议签署并生效
后抵作交易价款,甲方无需再向丙方支付前述意向金。

    4、各方一致同意,甲方基于原协议已向乙方履行的相关义务视为甲方已向
丙方履行,乙方基于原协议已向甲方履行的相关义务视为丙方已向甲方履行。

    5、乙方各方明确承诺,同意为丙方履行其承接的原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及
本补充协议之约定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6、本补充协议内容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各方对本补充协议所有条款有清
楚认知并充分理解其内容,亦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足够了解,
不存在任何误解、欺诈、胁迫的情形。

    7、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如原协议未做约定的,由各方另行协商。

    8、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捺印)之日起生效。

    9、本补充协议一式玖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伍份,丙方持贰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本补充协议和原协议就同一内容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框架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主体变更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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