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ST 蓝科 编号:2020-014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6 日 9:3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其
中独立董事 3 人),根据《会议表决票》的反馈,实到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授信业务
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拟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止,向浙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2 亿元。上述期间是
指授信业务发生时间。
公司或第三人提供的保证金、存单以及浙商银行认可的票据提供质押担保时,
该质押担保的相等数额债权可以不占用本决议前款同意的最高融资额度,具体权
利义务以公司与浙商银行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特此决议。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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