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大高新
股票代码:0025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朱光宇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七路 999 号万科
四季花城
通讯地址:江西南昌高新区金庐北路 88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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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
下简称“《15 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16 号准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 号准则》及《16 号准则》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恒大高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大高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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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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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有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本公司、
指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恒大高新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朱光宇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朱光宇通过大宗交易转让持有的恒大高新股份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15号准则》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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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朱光宇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60103199003******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七路999号万科四季花城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光宇先生出于个人资金需求而减持恒大
高新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恒大
高新股份的可能,若未来拟进一步减持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收购
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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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光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333,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78%。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股份转让的情况
交易价格 转让股份占总股
股东名称 转让方式 转让时间 转让数量(股)
(元/股) 本的比例
朱光宇 大宗交易 2020-3-5 9.05 675,500 0.220268%
2、本次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009,012 5.220246% 15,333,512 4.999978%
朱光宇 无限售流通股 16,009,012 5.220246% 15,333,512 4.999978%
有限售流通股 - -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恒大高新股份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未有本报告书披露交易之
外的买卖恒大高新股票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
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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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朱光宇先生在公司股票上市前所作的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朱光宇先生在协议受让时做出的承诺:自受让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之日起至 2016 年 1 月 9 日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
次交易所取得的恒大高新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上述承诺均已经履行完毕。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江西南昌高新开发区金庐北路 88 号恒大高新公司证券事务部
2、联系人:蔡云
3、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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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江西南昌高新区金庐北路
称 限公司 在地 88 号
股票简称 恒大高新 股票代码 002591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朱光宇 高新七路 999 号万科四季花
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城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减少 不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股 份 数 量 变 变 , 但 持 股 人 发 生 变 化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
权益变动方
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式(可多选)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16,009,012 股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5.220246%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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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露义务人拥
有 权 益 的 股 变动数量:675,500 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变动比例:0.220268%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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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批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
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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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本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朱光宇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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