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0-00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新乡市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年度,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乡
市白鹭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能源”)与关联方新乡白鹭精纺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纺科技”)发生发生采购原料、销售产品的日常交易。
目前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 2,655.49 万元(不含税),双方拟于 2020 年 3
月 5 日签订《2020 年度经营服务框架协议》。(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6 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精纺科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
董事王文新先生为精纺科技法人代表,本次交易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与新乡市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已经 2020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对该事项审议时,关联
董事邵长金先生、宋德顺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交易事项金额约为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7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11 条的规定,本事项属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新乡市小店工业区新长北线经八路南侧;法定代表人:王文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经营范围:各种纤维、纱线研发制造加工;进出
口贸易;纸箱制造、纸管制造,塑料编织制品制造加工;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
精纺科技最近一期(2019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 25,186.57 万
元、净资产 8,706.30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9,004.04 万元、净利润 692.92 万元
(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精纺科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
董事王文新先生为精纺科技法人代表。
3.履约能力分析
2020 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包装物,销售粘胶长丝等
有关商品,白鹭能源向其销售汽。该关联人与本公司拥有多年业务关系,具有良
好的信誉与履约能力,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该关联
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 关联交易 日已发生
别 易内容 额
定价原则 金额
向关联人采 精纺科技 包装物 市场价 1,924.55 11,551.19
购原材料
小计 - - 1,924.55 11,931.21
粘胶纤
精纺科技 市场价 645.58 4995.22
向关联人销 维
售商品 精纺科技 水电汽 市场价 85.36 484.19
小计 - - 730.94 12,416.76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精纺科技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
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
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
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
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名称 交易方 产品或劳 关联人 交易价 付款方 签署日期 有效期
务类别 格 式
经营服务 公司 包装物、粘 市场价 按月结
精纺科技 2020.3.5 2020.1.1-2020.12.31
框架协议 胶纤维 格 清
水电汽供 公司、白 市场价 按月结
水电汽 精纺科技 2020.3.5 2020.1.1-2020.12.31
销协议 鹭能源 格 清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包装物等部分原材料,有利于
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或水电汽,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充分利
用,有利于市场销售,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对公司利益的影响。交易公平公正、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无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2,655.49 万元
(不含税)。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就本公司与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制定的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事先审阅并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
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上
市公司利益。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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