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2020-034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四项议案,其中议案 1 《关于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与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债务重组的议案》、议案 3《关于公司以
持有的广东华丰 55%股权将武汉中能为青岛中天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申请信贷业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进行替换的议案》、议案
4《关于公司以持有的广东华丰55%股权为亚太能源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申请信贷业务增加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未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议案4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议
案,经股东提出增加临时提案后于本次股东大会重新审议,仍未获得通过。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5号雍贵中心D座9
层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76,374,5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9.491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
施清荣先生因故不能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代理人李学
亮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施清荣先生、敖宇先生、郜治宙先生、蒋杰
先生、林大湑先生、黄杰先生、程仕军/SHIJUN CHENG先生、卢申林/SHENGLIN
LU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参加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甘懋旭先生、高国赞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
参加会议;3、董事会秘书由海涛先生出席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债
务重组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277,313,249 51.6357 259,743,261 48.3643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增资扩股协议》同时签署《借款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26,746,865 98.0803 10,163,145 1.8923 146,500 0.0274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以持有的广东华丰55%股权将武汉中能为青岛中天向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申请信贷业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进
行替换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383,209,256 56.6563 263,103,361 38.8990 30,061,926 4.4447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以持有的广东华丰55%股权为亚太能源向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申请信贷业务增加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383,831,156 56.7483 262,481,461 38.8071 30,061,926 4.444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青岛中天能 176,988 62.2960 107,120 37.7040 0 0.0000
源集团股份有限 ,341 ,310
公司与森宇化工
油气有限公司债
务重组的议案
2 关于终止《增资扩 273,799 96.3712 10,163, 3.5772 146,50 0.0516
股协议》同时签署 ,006 145 0
《借款合同》的议
案
3 关于公司以持有 190,263 57.5151 110,480 33.3973 30,061 9.0876
的广东华丰 55% ,711 ,410 ,926
股权将武汉中能
为青岛中天向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岛四
方支行申请信贷
业务提供股权质
押担保进行替换
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以持有 190,885 57.7031 109,858 33.2093 30,061 9.0876
的广东华丰 55% ,611 ,510 ,926
股权为亚太能源
向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青
岛四方支行申请
信贷业务增加股
权质押担保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4为特别议案且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关联股东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邓天洲先生、黄
博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获得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1、3、4均未获得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议案4为2020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议案,经股东提出增加临时提案后于本次股东大会重新审
议,仍未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屈宪纲、刘天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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