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生科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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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派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公司非独立董事桂博
文女士和马潇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桂博文女
士和马潇先生均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查,拟补选卢宇轩先生、黄瑞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补选卢宇轩先生和黄瑞英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其他说明
    黄瑞英女士自 2004 年起就职于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财务部科长、审计部部
长、采购部部长、职工监事等职务。黄瑞英女士职工监事职务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任期届满离任后,继续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担任
采购部部长一职,直至 2019 年 10 月离任;现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远见精密五
金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一职。
    鉴于黄瑞英女士在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及实践经验,熟悉公司相关业务,
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管理能力,因此,董事会同意提名黄瑞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1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黄瑞英女士自 2019 年 3 月 15 日任期届满离任后,未买卖公司股票,不违反
其在担任公司监事或高管期间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5 日




                                   2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卢宇轩,男,1995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
年 6 月至 2017 年 12 月在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燃热事业部任计划员,
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燃热事业部任计划
调度副主任。2019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万和家居卫浴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卢宇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卢
楚隆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周展涛先生系亲属关系,与公
司现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黄瑞英,女,1969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
有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注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师、会计师、税务师等专业
资格。2004 年 8 月至 2018 年 12 月历任本公司财务部科长、审计部部长、采购
部部长;2016 月 2 月至 2019 年 3 月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0 月担任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现于广东远见精密五
金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一职。
    截至本公告日,黄瑞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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