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 2020年2月29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会议于2020年3月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与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继生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杭州祥和 2020 年业绩承诺、业绩补偿及业绩奖励条款暨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终止2020年业绩承诺、业绩补偿及业绩奖励条款,公司全面参与杭州祥和实业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及时止损,控制风险,有利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可实现长期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全体监事同意终止杭州祥和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业绩承诺、业绩补偿及业绩奖励条款暨签署终止协议。
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终止杭州祥和2020年业绩承诺、业绩补偿及业绩奖励条款暨签署终止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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