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发行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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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代码:163230 债券简称:20北方0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
    
    04、17A、18A、24A、25A、26A)
    
    2020年3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北方稀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公司债券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26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本期债券拟向全体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A.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B.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C.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A.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B.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上述第(1)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上述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等;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需要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4、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本次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
    
    7、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00%-4.0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具体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票面利率确定方式视发行时上交所相应交易规则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3月6日(T-1日)14:00-18:00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3月9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合格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提交《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每个申购利率上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发行人、北方稀土、公司、指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本次债券               指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
     本期债券               指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公开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
     投资人、持有人         指  就本次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
                                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主体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
                                说明书》
     发行公告               指  发行人在发行前刊登的《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
                                资者)(第一期)发行公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机构、登记公司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人、华泰联合证券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
                                节假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3亿元(含13亿元),拟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
    
    5、债券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的支付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20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止。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0年3月10日。
    
    1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付息日:2021年至2023年中每年的3月10日为本期债券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2、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3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3、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3月10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6、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发行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按面值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8、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9、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按集中配售原则进行配售。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排指定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拟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募集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公司将于2020年面临回售的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若未来公司债券实际回售规模低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人拟将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4、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5、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6、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公司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合格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上述第1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上述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等;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需要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00%-4.00%。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0年3月6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3月6日(T-1日)14:00-18:00之间将《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询价和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10,000张)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新增的投资需求,非累计;
    
    (7)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8)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20年3月6日(T-1日)14:00-18:00之间将如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和上交所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63889268;
    
    电话:010-57615907。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0 年 3 月 9 日( 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上述第1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上述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等;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需要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5亿元。参与本期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手(10,000张,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簿记建档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20年3月9日(T日)及2020年3月10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本期债券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3月6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合格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认购协议》。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各合格投资者应在2020年3月6日(T-1日)14:00-18: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和上交所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主承销商有权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0年3月10日(T+1日)17: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20北方01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若合格投资者未能在2020年3月10日(T+1日)17:00之前缴足认购款,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该投资者的认购。
    
    收款单位: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账号:4000010229200147938
    
    系统内行号:27708217
    
    收款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实时行号:102584002170
    
    收款银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飞亚达大厦1楼工商银行
    
    联系人:吴楚潮
    
    联系电话:0755-83258476、0755-83252979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20年3月10日(T+1日)17: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九)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
    
    本期债券拟向全体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上述第1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上述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等;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需要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四、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法定代表人:赵殿清
    
    联系人:余英武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联系电话:0472-2207799、0472-2207788传真:0472-2207788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人:汪丽、李恺、冯博、樊潇婷、王文青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3层
    
    联系电话:010-57615900
    
    传真:010-57615902(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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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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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
    
    (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
     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要约;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
     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利率询价及认购信息
                                          3年期,利率区间3.00%-4.00%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获配总量不超过最终发行量的比例
                                                                                                      要求(如有)
                                                                                        %
                      合计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由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后,于2020年3月6日(T-1日)14:00-18:00
     之间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合格投资者
     确认函(附件二)、上交所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传真:010-63889268;电话:
     010-57615907。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
     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申购人确认,本次申购资金( )是( )否 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
     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
     相关方的财务资助;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新增投资需求,非累计;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
     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安排;
     5、申购人确认:( )是(  )否 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 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6、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
     秩序等行为。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
     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
     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 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 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上述第(1)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否()
    
    本机构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机构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上交所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和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充分了解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机构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
    
    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5亿元(含5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利率时,申购人新增的申购金额,非累计;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5.00%~5.60%,最终发行规模为10亿元。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获配总量不超过最终发行
                                                                 量的比例要求(如有)
                 5.10%                      10,000
                 5.20%                       4,000                       20%
                 5.50%                       7,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50%时,有效申购总额为21,000万元,但因获配总额不
    
    超过最终发行量20%的比例要求,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50%,但高于或等于5.2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20%,但高于或等于5.10%元,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10%时,该要约无效。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后,在本发行公
    
    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因传真拥堵或技术故障
    
    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的,需与簿记管理人沟通确认是否有效。
    
    申购传真:010-63889268;咨询电话:010-5761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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