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0-019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股票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股票
资产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处置资产权限范围内处置持有的安徽
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荃银高科”)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授权管理层处置股票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公司作为荃银高科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应履行减持计划预披露的相关义务,公
司于 2020 年 3 月 3 日,向荃银高科发出《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具体内
容如下:
公司持有荃银高科股票 60,964,596 股,占荃银高科总股本的 14.17%。现因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者其他合法方
式处置持有的荃银高科股票,现将具体减持计划告知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北农持有荃银高科股份 60,964,596 股(占荃银高科
总股本的比例为 14.17%,占荃银高科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
股本的比例为 14.79%),为荃银高科第二大股东。其中 20,700,693 股为大北农
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大宗交易买入(占荃银高科总股本的比例为 4.81%,占荃银高
科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本的比例为 5.02%);40,263,903
股为大北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买入(占荃银高科总股本的比例为 9.36%,
占荃银高科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本的比例为 9.77%),均
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大北农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3、拟减持股份来源:本公告涉及的减持股份来源为大北农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取得的股份。
4、拟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中,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或其他合法的方式减持大北农通过大宗交易买入的荃银高科股份不超
过 20,700,693 股(占荃银高科总股本的比例为 4.81%,占荃银高科总股本剔除
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本的比例为 5.02%)。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大宗交易来源股份总数不超过荃银高科总股本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
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大宗交易来源股份总数不超过荃银高科总
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的 2%。
6、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8、相关承诺履行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该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一致。
三、其他事项
1、本公告系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其
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买入的荃银高科股份进行的预披露;其余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荃银高科股份的减持不适用上述《实施细则》的规定,不
受本公告预披露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和减持比例的限制。
2、大北农将根据其自身发展战略、市场环境、证券价格走势等情况决定是
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
3、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4、大北农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