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鉴于公司拟生产的口罩主要为满足公司及上游供应商复工要求,
富余情况下方予以对外销售,且数量有限,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其次,公司尚未取得生产一次性医用口罩的相关资质,相关资质的取得尚需政府
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存在不能及时获取相关资质的风险。鉴于上述情形,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
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 4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经公司对相关
事项的逐项核实,现就《问询函》中的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2020 年 2 月 28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称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医用口罩、日用口罩生产和销售等
为公司经营范围,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工商行政主管部
门核准。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查以下事项并做出说明:
1、公司是否具备生产、销售医用口罩和日用口罩的资质,如否,说明公司
获取相关资质的计划和预计取得时间;补充说明公司生产口罩相关场所设备的
生产准备情况,计划投资金额和计划产能情况,预计投产时间、在手订单及产
品去向;说明该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不确定性。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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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是否具备生产、销售医用口罩和日用口罩的资质,如否,说明公
司获取相关资质的计划和预计取得时间:
根据相关规定,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企业经营范围需涉及日用口罩(非
医用)生产及销售,并取得对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的检测报告等。
根据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医用口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从事第二
类医疗器械生产的生产企业,需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
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对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
10 万级以上的洁净车间、企业经营范围需涉及相关医用口罩的生产及销售等。
目前公司具备 10 万级洁净车间,经适当改造后可用于生产一次性医用口罩,
其他生产资质尚不具备。
经与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沟通,生产一次性医用口罩需先申请办理《医疗器
械注册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再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及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体系审核。从准备资料至审批结束取得《医疗器械
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周期预计需 10 个月左右,办理相关资质
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一次性医用口罩的生产资质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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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说明公司生产口罩相关场所设备的生产准备情况,计划投资金额
和计划产能情况,预计投产时间、在手订单及产品去向:
目前公司正着手对洁净车间设计改造,预计在 4 月完成;其次,2020 年 2
月 25 日,公司与利捷得(苏州)自动化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采购合同,购买其
销售的口罩生产设备,该设备预计 2020 年 3 月中旬进场安装调试;其他的原材
料及辅料正处于在与供应商沟通中,预计 3 月中旬能逐步进场。
公司计划生产的口罩主要为日用口罩(非医用)和一次性医用口罩,公司预
计在 2020 年 3 月中旬开通 1 条口罩生产线,先用于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
预计投资金额为 300 万元左右,计划产能为每天 10 万片。一次性医用口罩需在
取得相关资质后方能投产,预计投产时间在 2020 年 12 月。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为满足公司正常复工要求,公司(含
子公司及孙公司)对医用口罩、日用口罩等防疫物资需求急剧增长,预计需求为
每天 1 万片左右;另外,公司上游供应商也存在因买不到口罩导致无法完全复工
的情形,多次提出希望公司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帮助其解决口罩需求的问题。
由于上述因素,公司拟生产的口罩主要为满足公司及上游供应商复工要求,
富余情况下方予以对外销售,暂不存在在手订单。
(3)说明该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不确定性:
鉴于公司拟生产的口罩主要为满足公司及上游供应商复工要求,富余情况下
方予以对外销售,且数量有限,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其次,公
司尚未取得生产一次性医用口罩的相关资质,相关资质的取得尚需政府相关主管
部门批准,存在不能及时获取相关资质的风险。鉴于上述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请自查并说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六个月
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同时,请说明未来六个月,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是否有减持计划,如有,请说明具体内容。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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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自查并说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六个
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向公司
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近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变动人
持股变 股份减持
变动日 变动数量 高层人 高层人职 与高层
动人名 计划披露 披露索引 减持进展
期 (股) 员姓名 务 人员的
称 日期
关系
《关于高级管理
副总经
人员股份减持计 于 2020 年
2020 年 2 理、财务 2020 年 1
姚跃文 -150,000 姚跃文 本人 划的预披露公 2 月 17 日
月 17 日 总监、董 月 10 日
告》(公告编号: 实施完毕
事会秘书
2020-002)
2019 年 9
韩裕玉 -11,041 王娟 董事长 子女
月 11 日
《关于控股股
2020 年 9 东、实际控制人
韩裕玉 -11,800 王娟 董事长 子女 于 2019 年
月 10 日 2019 年 5 股份减持计划的
9 月 11 日
月 11 日 预披露公告》公
2020 年 9 实施完毕
韩裕玉 -1,126,159 王娟 董事长 子女 告编号:
月9日
2019-067)
2019 年 9
韩裕玉 -473,100 王娟 董事长 子女
月3日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六个月来除上述情
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同时,请说明未来六个月,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是否有减持计划,如有,请说明具体内容。
经相关人员了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
未来一个月内没有股份减持计划;之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如有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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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自查你公司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违
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事项。
回复:
经核查,公司近期不存在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公司已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
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事项。
4、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经核查,公司无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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