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161 号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北京得清纳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称公司拟以0元受让王耿所持有的得清纳米65%的股权。得清纳米研发、生产的纳米材料涂层可广泛应用于口罩类防护产品中,收购后你公司拟生产销售口罩及医用防护类产品。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查以下事项并做出说明:
1、关于收购得清纳米的目的和收购后的安排
(1)公司计划生产的口罩及医用防护类产品的等级,公司是否具备生产、销售口罩及医用防护类产品的资质,如否,说明公司获取相关资质的计划和预计取得时间;
(2)补充说明公司生产口罩医用防护类产品相关场所设备的生产准备情况,计划投资金额和计划产能情况,预计投产时间、在手订单及产品去向;
(3)说明该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不确定性。
2、请结合被收购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说明收购价格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对外担保、股东挪用资金或其他隐性债务风险。
3、请自查并说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六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同时,请说明未来六个月,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否有减持计划,如有,请说明具体内容。
4、请自查你公司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事项。
5、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3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3月4日
关于对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161 号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北京得清纳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称公司拟以0元受让王耿所持有的得清纳米65%的股权。得清纳米研发、生产的纳米材料涂层可广泛应用于口罩类防护产品中,收购后你公司拟生产销售口罩及医用防护类产品。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查以下事项并做出说明:
1、关于收购得清纳米的目的和收购后的安排
(1)公司计划生产的口罩及医用防护类产品的等级,公司是否具备生产、销售口罩及医用防护类产品的资质,如否,说明公司获取相关资质的计划和预计取得时间;
(2)补充说明公司生产口罩医用防护类产品相关场所设备的生产准备情况,计划投资金额和计划产能情况,预计投产时间、在手订单及产品去向;
(3)说明该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不确定性。
2、请结合被收购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说明收购价格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对外担保、股东挪用资金或其他隐性债务风险。
3、请自查并说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六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同时,请说明未来六个月,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否有减持计划,如有,请说明具体内容。
4、请自查你公司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事项。
5、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3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