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0-007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紧急)通知于2020年3月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3日下午13:00-14:00在上海市虹口区乍浦路89号星荟中心1座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董事赵伟东先生、颜纯华先生、黄乐先生、张诚栩先生、周夏飞女士、何嘉先生、许静之女士和冯国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伟东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资本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4、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办理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2、5项授权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事项有效期为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紧急)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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