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0—009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中小投资者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11,834,818.86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该诉讼预计会对公司利润产生负面
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
体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20年3月2日收
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涉及80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
金额共计人民币11,834,818.86元。上述案件均由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
理,基本情况如下:
1、诉讼当事人:
原告:80名当事人
被告: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原告的诉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合计11,834,818.86元;
(2)判令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8年1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
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12号),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有关信息
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披露的《贵州长征
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3)。
80名原告以公司应承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分别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上述80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1,834,818.86元。截至目前,上述案件
法院已受理,将于2020年3月23日开庭。
三、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该诉讼预计会对公司利润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
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会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诉讼事宜,维护公司和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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