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
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英
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事先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相关事项,并就相关事项向
有关人员进行了问询,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询
问了公司相关人员关于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方已遵
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 2020 年度的关联交易计划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
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高海军 吴 波 任 杰
2020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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