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唐智控”)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3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科技南五路英唐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文
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基
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收购先锋微技术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本次拟收购的日本公司先锋微技术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光盘设备和
图像处理的模拟 IC 和数字 IC 产品的研发生产,在光电数字信号转换传输领域累
积了长期经验。公司收购先锋微技术 100%的股权,符合公司向上游半导体领域
纵向衍生的战略发展布局和转型,有利于公司逐步实现全球布局的战略目标,进
一步拓展公司在盈利来源、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
同时,公司依据国际惯例对先锋微技术进行了尽职调查和价值预估,在上述基础
上,确定的转让对价总体上较为公允,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先锋微技术 100%股权的收购事项。
二、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
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并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重孙公司联合创泰,为其正常经营活动拟与香港
赛格就采购海力士产品进行代采购业务而产生的应付账款提供的担保,有助于优
化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保证其业务的持续高效
运转,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目标和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
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为华商维泰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华商维泰,为其拟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
有利于帮助公司及子公司在特殊时期补充流动资金,减轻公司内部资金压力,维
持其正常经营管理,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目标和整体利益。因此,我们
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至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高海军 任 杰 吴 波
2020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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