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晖电气: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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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0-007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高管余义宙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披

露了《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公司董
事、高管余义宙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天内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15%)。
    2020 年 2 月 3 日,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截至 2020 年 2
月 3 日,减持时间过半,董事、高管余义宙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
定,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结束,上述股东未

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董事、高管余义宙先生未减
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情形;
    2、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因
此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机构及持续经营产生
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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