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
监管函
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23号
广西万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你中心作为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承诺自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认购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前述股份;在限售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份额或退出合伙。根据上市公司公告披露,你中心合伙人那福东、吴坚在限售期内转让了其持有的合伙份额,你中心违反了上述承诺。
你中心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和第11.11.1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3月3日
关于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
监管函
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23号
广西万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你中心作为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承诺自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认购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前述股份;在限售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份额或退出合伙。根据上市公司公告披露,你中心合伙人那福东、吴坚在限售期内转让了其持有的合伙份额,你中心违反了上述承诺。
你中心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和第11.11.1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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