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0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

    为健全和完善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
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赤峰吉隆黄金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
事会综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
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
称“本规划”或“《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回报规划》应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
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和要求以及外部融资成本等因
素,并立足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
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
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
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1
二、公司制定《回报规划》的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相关条款
的前提下,既要重视对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和长远及可持续性发展。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
分配利润的范围,亦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建立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三、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安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或者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
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原则上按年度进行利
润分配,也可根据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利润分
配。
    (二)现金股利分配
    1.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以母公司报表口径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特殊情况包括:以合并报表口径当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负数;当年或者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内部投资、对外投资或者
收购资产等投资项目单笔金额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额的 10%。
    2.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等

                              2
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3.股东存在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累计未分配利润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50%
时,或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采用股票分
红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
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予以分配。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拟定后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
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
意,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详细记录董事会
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3.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
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董事应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

                              3
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
决同意。公司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
立董事和符合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
的投票权。
    4.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时,董事会就不进行
现金股利分配的具体原因、公司预留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
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
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五、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需确保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并根据形势
或政策变化进行及时、合理地修订,确保其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未来三年,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态发生重大变化
而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的,新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调整或变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议案由董事会起草制定,并
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
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发表意见;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
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有关公司审议调整或者变更股东回报规划的股东大会,董事
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
会上的投票权。
六、附则

                             4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实施。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 日




                              5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赤峰黄金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