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中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2月24日分别以通讯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于2020年3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朱世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同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140002号),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了鉴证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受让关联方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受让关联方持有的30%安徽中飞先导股权,是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提高管理效率的具体举措,是满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客观要求。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安徽中飞先导100%股权,安徽中飞先导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有助于整合资源实现整体价值最大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董事朱世会、朱刘、刘留及童培云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申请贷款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以自有房产及土地作为抵押物并且同意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向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申请额度为2,000万元、期限为两年循环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战略发展的需要,行为合理。本次向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申请贷款担保的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哈尔滨市呼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河信用社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行为合理。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有推动作用。本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以公司发出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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