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0-23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监督和指导下,致力于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规范公司经营,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
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相应整改的情况公告
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
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落
实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共收到 1 份监管函、2 份关注函、13 份问询函。
(一)监管函
1、2019 年 5 月 2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下发《关于对广东银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 54 号),指公司 2018 年年报
实际净利润与业绩快报预计净利润相比,差异值达 11181 万元,差异率为 14%,
且未及时发布业绩快报更正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2.4 条、第 11.3.4 条规定。
公司高度重视深圳证券交易所所提出的问题,进行相应整改,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
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好勤勉尽责的义务。
(二)关注函
1、2018 年 7 月 1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下发《关于对广东银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 182 号),指出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公司拟受让实际控制人谭颂斌
持有的樟树市瑞新投资管理中心的 30%合伙份额,交易对价合计为 1500 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认为此项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督促下,公司发布了更正公告并补充发布了股东大会通知。此外,深圳证
券交易所还关注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比例较高,其所持股份部分存在触及
平仓线的风险,请公司对以上事项提供说明。
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关于关注函的回复》,
就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书面回复。
2、2018 年 12 月 2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下发《关于对广东银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 257 号),指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晚间披露《2018 年度业绩预告》,显示 2018 年归属于股东净利润为
-40,000 万元至-70,000 万元,同比大幅下滑 283%至 420%。深圳证券交易所此表
示关注,请公司对以上事项提供书面说明。
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关于 2018 年业绩预告
关注函的回复》,就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书面回复。
(三)问询函
序号 时间 文件名称 整改措施
《关于对广东银禧科技股份 公司出具回复文件,详见《关
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 于对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
1 2015 年 7 月 9 日
业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 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银禧
161 号) 科技[2015]7 号)
公司出具答复文件、保荐机构
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关于深
《关于对广东银禧科技股份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银
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
2 2016 年 6 月 21 日 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
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
询函>的回复》、《中德证券有限
【2016】第 49 号)
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对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对广东银禧科技股份 公司出具回复文件,详见《关
3 2017 年 4 月 24 日 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
问询函【2017】第 80 号) 复》(银禧科技[2017]1 号)
公司出具答复文件、会计师出
具专项回复报告,详见《关于
《关于对广东银禧科技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
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
4 2017 年 5 月 8 日 回复》银禧科技[2017]2 号),
业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116 号)
通合伙)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对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出具回复文件,详见《关
《关于对广东银禧科技股份
于公司股东银禧集团转让股票
5 2017 年 10 月 31 日 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
收益权并质押的问询函回复》
问询函【2017】第 261 号)
(银禧科技[2017]5 号)
《关于对广东银禧科技股份 公司出具回复文件,详见《关
6 2018 年 5 月 28 日 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 于问询函的回复》(银禧科技
问询函【2018】第 217 号) [2018]1 号)
公司出具回复文件,详见《关
《关于对广东银禧科技股份 于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有限公司的半 年报问询 函》 》(公告编号:2018-96)、《广
7 2018 年 9 月 3 日
( 创 业 板 半 年 报 问 询 函 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全
【2018】第 38 号) 资子公司兴科电子和乐视移动
债务重组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出具回复文件,会计师出
具了回复文件,中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
见,详见《关于2018年年报问
《关于对广东银禧科技股份 询函的回复》(银禧科技
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
8 2019 年 5 月 9 日 [2019]5号),《立信会计师事
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13 号)
2018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
复》、《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公司2018年年报问询函
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出具回复文件,会计师出
具了回复文件,中德证券有限
责 任 公 司 出 具了 专 项 核查 意
就公司对 2018 年年报问询函 见,详见《关于深交所创业板
的回复出具《关于对广东银 公司管理部问询函的回复》(银
9 2019 年 6 月 4 日 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 禧科技[2019]7 号)、《立信会计
函》(创业板问询函〔2019〕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第 182 号) 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中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公 司 关 于公 司
2018 年年报第二次问询函回复
之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对广东银禧科技股份 公司出具回复文件,详见《关
10 2019 年 8 月 26 日 有限公司的半 年报问询 函》 于 2019 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
(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 复》(银禧科技[2019]8 号)
【2019】第 9 号)
公司出具回复文件,中德证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出 具 了 核查 意
《关于对广东银禧科技股份
见,详见《关于深交所问询函
11 2019 年 9 月 11 日 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
的 回 复 》( 银 禧 科 技 [2019]9
问询函【2019】第 245 号)
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
公司出具答复文件、会计师出
就公司转让兴科电子科技有 具专项回复报告,详见《关于
限公司股权事项出具的《关 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银禧科
12 2019 年 12 月 23 日 于对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 技[2019]10 号)、《立信会计师
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函〔2019〕第 33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问询
函的专项回复》
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股权质押问题出具的《关 公司出具回复文件,详见《关
13 2020 年 1 月 17 日 于对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 于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银禧
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 科技[2020]1 号)
函〔2020〕第 15 号)
针对上述监管函、关注函、问询函,公司均根据有关要求进行了回复、落实
或整改。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
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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