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条件。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方案中关于发行股票类型及每股面值、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
数量、限售期、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以
及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等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
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竞争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编制的《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结
合公司现状及发展战略,充分说明了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该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利于改善
公司的资本结构,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
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
四、《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本次编制的《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考虑了本次发行的背景与目的、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
的必要性、发行对象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
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
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本次发行对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以及填补的
具体措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五、《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本次编制的《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
公司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公司的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
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
标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回
报措施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本次发行完成后
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这些填补回报措施是切实可行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的措施。
七、《关于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
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我们认为是切实
可行的,是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利益的,我们同意该议案。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我们同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
关事宜。
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
022年)》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了利润分配
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情况及利润分配进行
监督。我们同意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内容。
十、《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已
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博
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春光
张 驰
沈纲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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