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事前认可的独立董事意见
昆明川金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审议的议案已提交本人审议。
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2020年外部审计机构的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几年的审计服务过程中,独立、公正、专业,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独立判断,本人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预计2020年度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经对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的事先审查,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对预计2020年度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相关内容表示事前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龙超 李小军 刘海兰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8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