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在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4 次,本人均亲
自出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9 年度,在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1 次,本人列
席了该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
如下:
5 月 17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聘任
公司高管事项的独立意见》。
8 月 5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8 月 26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关
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向公司
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除了参加股东大会、
董事会之外,本人对公司多次进行现场调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
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进行深入沟通,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
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法
规、制度,及时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同时,在本人任职期
间,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 年度,在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
委员会委员期间,主持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公司高管 2019 年度绩
效考核的方案。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的规章制度,出席了相关会议,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联系方式:wei.he@aucksun.com
独立董事:何伟
2020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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