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经对相关资料文件充分了解且核实后,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本次会议审议关于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的议案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次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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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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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西卜
丁建臣
李德峰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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