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
次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下
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审
议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杨旭东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本
人出席董事 5 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
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
见》。
2、全体董事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6)。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8 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