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0-012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和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2019 年 12 月 26 日丹
东市振兴区政府委托丹东市振兴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与公
司控股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丹东黄海”)分
别签订了两处地块的征收补偿协议书(地块一和地块二),确定地块
一的征收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4.57 亿元,地块二的征收补偿金额为人
民币 4.07 亿元,合计为人民币 8.64 亿元。 本次收储按照丹东市政府
要求对地块一和地块二分步实施,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丹东黄海
已根据协议约定收到地块一的征收补偿款项 2.3 亿元; 2020 年 2 月
28 日丹东黄海收到地块一的剩余征收补偿款项 2.27 亿元。地块一实
现的 2.57 亿元收益进入 2019 年度,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金额
将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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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九届
十一次董事会和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
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2019 年 12 月 26 日丹东市振兴区政府
委托丹东市振兴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与丹东黄海分别签订了
两处地块的征收补偿协议书(地块一和地块二),确定地块一的征收
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4.57 亿元,地块二的征收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4.07
亿元,合计为人民币 8.64 亿元(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辽
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9-070)。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丹东黄海
已根据协议约定收到地块一的征收补偿款项 2.3 亿元(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
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1)。
二、出售资产的进展情况
2020 年 2 月 28 日,丹东黄海收到地块一的剩余征收补偿款项 2.27
亿元,截至目前丹东黄海已根据协议约定收到地块一的全部征收补偿
款项 4.57 亿元。地块一实现的 2.57 亿元收益进入 2019 年度,对公司
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金额将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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