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2 证券简称:山东钢铁 公告编号:2020-009
关于为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在平安银行日照分行办理 2.5 亿元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日照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
金额为2.5亿元;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5.7亿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日照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0.598%的股
权,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37.688%的股权,华泰证券(上
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10.926%的股权,日照泽众冶金科
技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 0.788%的股权。日照公司为满足生
—1—
产经营需要,向平安银行日照分行申请 2.5 亿元流动资金借款,
期限 1 年,由本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
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平安银行日照分行只认可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或山东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因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前
期已为日照公司提供了合同担保余额为 38.7 亿元的担保,所以
本次全部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公司已为其提供的合同担保
余额为 25.7 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占日照公司被担保余额的
39.91%,未超过本公司持有日照公司 50.598%的股权比例。担保
余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74%,逾期担保累计
数量为零。
根据上交所发布的《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山
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日照分行办理 2.5 亿元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
被担保人日照公司,注册地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临钢路 1
号,法定代表人吕铭。经营范围包括: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
工;建筑材料(不含水泥)、矿石加工、销售;机电设备(不含
特种设备)制造,机械加工;生铁、钢锭、钢坯、钢材、球团、
焦炭及炼焦化产品、炼钢副产品、水渣、铸铁件、铸锻件、保温
材料、耐火材料及制品、粒化高炉矿渣粉、水泥熟料粉的生产、
销售;矿山投资;冶金废渣、废气综合利用;冶金工程设计及工
程承包;房地产开发;房屋、设备租赁;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
进出口业务;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
利用;汽车运输;汽车维修;机械维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
天然气、氨、硫磺、炼焦油、粗苯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18.12.31 2019.9.30(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2.94 460.54
负债总额 231.78 274.31
所有者权益 181.16 186.23
(二)被担保人与本公司之间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日照公司 50. 598%的股权,日照公司为本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
日照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98,697.8840 50.598%
—3—
2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48,000.00 37.688%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
3 42,905.8101 10.926%
理有限公司
日照泽众冶金科技中心
4 3094.6609 0.788%
(有限合伙)
合计 392,698.3550 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本公司为日照公司办理 2.5 亿元流动资金
借款提供担保。
(二)主债权: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日照公司在平安
银行日照分行办理 2.5 亿元流动资金借款的全部债权。
(三)担保方式:本保证额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年。
(五)担保金额:人民币 2.5 亿元。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日照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平安银行日
照分行申请 2.5 亿元流动资金借款,是为了满足自身正常生产经
营的需要。公司为 2.5 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优
化融资结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日照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其生产经
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本公
—4—
司的担保对象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
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25.7
亿元(含本次),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25.7 亿元
( 含 本 次 ), 上 述 数 额 占 本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12.74%,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零。
六、上网公告附件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山东钢铁集团日照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