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授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此次对外担保计划的被担保方为1家非全资控股的子公司。被担保方中无
公司关联方。
2020年度计划签署担保合同不超过4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非全
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3.42亿元。
本次担保计划中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3.42亿
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2月27日,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0年度授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经营需要,2020
年度拟向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上述
担保包括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
权的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
制权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单笔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情形。
具体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担保额度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与公司的关系
(人民币/万元)
1 广州瑞松智能科 广州瑞松北斗汽 广州瑞北为瑞松科技
技股份有限公司 车装备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71.52%的 40,000
控股子公司
在2020年度担保实际发生总额未突破上述授权总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
调整公司对各全资孙/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孙/子公司之间(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
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关于2020年度授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授权均是为全资子
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因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30%,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孙志强
注册资本 3,670.53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 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钢结构制造;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工业设
计服务;连续搬运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
制造;电器辅件、配电或控制设备的零件制造;钢铁结构体部件制
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灌
装码垛系统搬运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结构制
造;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具有独立功能专用机械制造;专用
设备修理;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模具制造;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环境
保护专用设备制造;轻小型起重设备制造;机械技术开发服务;销售
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
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
务。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资产总额 53,737.46 59,274.59
负债总额 43729.46 49,870.10
营业收入 22,460.17 56,565.70
净利润 603.50 4,055.21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
不存在 不存在
重大或有事项
是否经过审计 是 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审计机构名称
普通合伙) 普通合伙)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业务
是 是
资格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将由公司与被担保人、银行等相
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质押担保、资产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
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
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各子
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年度拟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4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系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
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
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系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3.42亿元,。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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