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瑞
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松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瑞松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审
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840,14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
民币 27.55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463,946,049.8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 58,071,815.9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05,874,233.9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009]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2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
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
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
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根据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2、闲置自有资金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全
资子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的理
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资产组
合保本型理财产品及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其中购买保本型的产品总额
度不超过 4.5 亿元,非保本型的产品总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现金管理金额最
高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计划使用最高
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 不超过人民
币 5 亿元(含 5 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2、闲置自有资金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
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实施方式
拟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孙志强先生决定购买具体理财产品
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
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于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以有效控制为前提,
实施时将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或公司主
营业务的发展。
(二)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
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
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
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
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
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包含本数)
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上决议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作为瑞松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认真
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留存情况、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
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针对瑞松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
经公司 2020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公司本
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
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国威 夏晓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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