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金王应用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
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会计政策、会计评估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
映公司资产状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
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王竹泉 王蕊 徐胜锐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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