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安
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 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 经审阅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未发现 Ignacio Dominguez 先生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Ignacio Dominguez
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我们认为 Ignacio Dominguez 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条件。
3. 我们同意 Ignacio Dominguez 先生为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二、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在综合
考虑相关人员的职责及其实际履职情况的基础上确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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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为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汤云为 席真
2020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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