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科技:关于公司与特定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2月26日,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确认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翁康先生等共5名特定投资者,同意公司与翁康、陈吉霞、上海岳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名特定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翁康、陈吉霞、上海岳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0年2月26日
    
    二、认购方式、支付方式等
    
    1、认购方式;认购人以现金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2、认购价格及定价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2月27日。发行价格为39.38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等规定进行修订,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3、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539.36万股(含),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30%。根据认购人与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认购人拟认购股份数量和金额情况如下:
    
     序                认购方                   认购股份(股)     认购对价(人民币/
     号                                                                  元)
     1                  翁康                     12,696,800.00        500,000,000.00
     2                 陈吉霞                     5,078,720.00         200,000,000.00
     3   上海岳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岳海       4,570,848.00         180,000,000.00
             新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富国天惠       1,523,616.00         60,000,000.00
        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民生证券       1,523,616.00         60,000,000.00
             添益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25,393,600.00        1,000,000,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的,则本次发行中的各发行对象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等比例调减,但是若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未按等比例调减的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各方经协商后同意不按等比例调减的除外。
    
    4、限售期:乙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次发行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乙方不转让自身在甲方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发行结束后,乙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因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则该等增加的股份亦遵守本条锁定期限的约定。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乙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含上述增加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5、支付方式: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甲方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乙方发出《缴款通知书》,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缴款通知书》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不可撤销地根据《缴款通知书》和本协议的规定将认购资金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依法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汇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于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本次发行经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四、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除前述“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条款外,协议未附带任何其他保留条款和前置条件。
    
    五、违约责任条款
    
    1、如乙方未在“前述二、认购方式、支付方式等”第5款约定的缴款期限内一次性足额将认购对价划入承销商为甲方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银行账户,则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未支付认购对价3%的违约金作为赔偿,双方经协商后对违约责任另行补充约定的除外。
    
    2、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和/或保证,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全额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的任何责任和/或发生的任何费用(包括合理的法律服务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3、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1)甲方股东大会通过或(2)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不构成甲方违约。
    
    六、备查文件
    
    1、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翁康、陈吉霞、上海岳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名特定投资者签署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7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麦迪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