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就公司增补非独立
董事、独立董事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且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尚
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处以其他处罚的
情形,亦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
3、同意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
蔡学恩
胡迎法
杜书伟
2020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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