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20-030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
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4),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1.9 条规定,本公司再次
进行风险提示如下: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及风险提示
公司因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特别处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1.1 条第
(四)项的相关规定“因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则第 13.2.1 条第(四)项规定情
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
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暂停其股票上
市交易”,如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暂停上市,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可能继续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2.1 条第
(一)项的相关规定“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
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其股票
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鉴于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即使公
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不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若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三、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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