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洁能: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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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499 股票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 2020-011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2月25日,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等相关规定,为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根据上述规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及限售期进行调整。
    
    经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友好协商,2020年2月25日,公司与梁桐灿、佛山市新明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佛山市叶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明珠集团”)、谢悦增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定价基准日及限售期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一、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梁桐灿、新明珠集团、谢悦增
    
    签订时间:2020年2月25日
    
    (二)补充协议内容
    
    1、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果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的将进行相应调整。
    
    2、乙方在认购股票应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予以锁定,不得转让或上市流通,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二、备查文件
    
    1、《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与梁桐灿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市新明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3、《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与谢悦增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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