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20-017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
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
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
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
[2017]22号)的要求,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
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
入;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
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
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
知》(财会[2017]22号)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
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涉及对以往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文件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
知》(财会[2017]22号)文件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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