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基于本人
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
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同意提名薛伟成先生、薛伟斌先生、薛嘉琛先生、陶永瑛女士、赵丙贤先生、
龚陟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提名唐善永先生、吕巍先生、洪伟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同意将上述 9 名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田志伟 洪伟力 吕巍
2020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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